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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世猛婿

绝世猛婿

主角:宋命沈君婉 作者:山奈

状态:连载中 时间:2021-11-23 16:11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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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主角是宋命沈君婉的书名叫《绝世猛婿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山奈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逆袭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四大战区之王,沧澜十二卫的神秘首领,以一己之力守边疆的绝世强者,居然成为了冰冷娇妻的废物赘婿。...

佣兵的肩膀,受着重力,带着他原本半跪的身体变成了全跪。

他的后背湿透,仿佛身后出现了凶猛的困兽,在凝视着他,稍有不慎,就会把他撕裂。

“你是什么人?”佣兵试图挣脱沉重的力量,但迎来的却是更重的打击。

“我是什么人?在你来刺杀这里某个人的时候,难道不应该把有关情况全部摸索清楚在动手吗?作为一名雇佣兵,连这点常识都不做好,难怪会走向失败。”宋命严厉的训斥,就像长辈在教训不着道的晚辈一样。

“我狼牙佣兵团的人做事,不需要你说三道四。”

佣兵拿起腰间的军用匕首,迅疾的画了一个三角,目标是宋命压着他肩膀的手臂。

“三角杀,倒是有点小意思。”

宋命收回手,轻微的退后一步。

所谓三角杀,就是在肉眼可见,但是反应不过来的时候,连续用武器,刺攻三次,三次代表三个点,三点接起来也就是一个三角形。

这是狼牙佣兵团独特的格斗术之一。

“小子,我劝你,不要多管闲事,不然,你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。”佣兵凶恶的冷视宋命,他身上的杀意,就像一条条吐着性子的毒蛇,吐着足够让人窒息死亡的毒液。

每一个雇佣兵,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的人物,他们往往为了得到利益,会不择手段,杀人,是他们的必修课。

但是佣兵威胁错了人。

作为在雇佣兵战场下来的佣兵之王,怎么会惧怕小小的佣兵。

胁迫王,威胁王,下场只有,死!

“本来我看在湛卢的面子,在加上你还没有刺杀成功,可以当做事情没有发生,饶你一命,但现在…”

宋命身影化残,速度爆射,猛烈的肘击,瞬间击飞佣兵,把他撞到在墙上,连墙都裂成了蜘蛛网的形状。

“我变心了,不想放过你了。原因只有一个,威胁到她的人,没有活路。”

宋命伸展手臂,眼眸微抬,一眼看去,好似狂龙吐息,霸气侧漏。

“你怎么可能这么强?”

佣兵眼睛凸出,不可思议缠绕全身每个念头。

在接任务前,佣兵是知道刺杀对象有个老公,只不过任务资料说了,刺杀对象的老公,是一个怕老婆的煮夫,没有任何的战斗力。眼前的男子,怎么能有如此恐怖的实力,放在雇佣兵战场,怕是都是翘楚的存在。

他认识狼牙佣兵团团长湛卢,难道他是消失的那个人?

佣兵额头冒汗,不敢往下想,他心里此时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逃。

不管男子是不是那个人,展现的手段,都足以了解他的性命。

佣兵从身上拔出高闪弹扔出,这可是比闪光弹威力还要猛的,闪光弹只能闪三十秒,高闪弹能闪一分钟,闪光效果更加的强烈,若是一分钟不必眼,足够能把人闪瞎。

但佣兵忽略了一件事,那就是宋命算是人吗?

他是足以比肩人类的神。

在佣兵要夺墙逃跑的时候,宋命早就先动一步,一手擒拿手,把一百多斤的佣兵,控制在墙上动弹不得。

在闪光效果散去的时候,宋命转过身去,转了转手腕,吹着轻快的口哨,就走进了屋里。

而那佣兵已经被抹脖子,在不甘心中死亡。

他到死也不知道,自己会死于,大名鼎鼎的佣兵之王的手里。

自己看不上的一介女子,可却是王之逆鳞。

……

宋命在大厅内又坐了小一会儿,就见到沈君婉穿着华丽的白色露肩抹胸裙,脚穿银闪闪的银色高跟鞋,高贵典雅的走了下来。

白皙的颈部,仿佛高贵洁白的小天鹅,扬起了高昂的头。妆容虽不精致,但也能凸现她,东海美女一等一的绝色容颜。

就连在她身后被雇佣兵战场的异国人,誉为火中凤凰,身材**劲爆的阿七,都被压上一头,失去了点点光彩。

宋命咽了咽口水,傻笑道:“老婆,你真的好美。”

人间最苦,莫过于家有娇妻,动都不能动。

若是他的身份曝光出去,美女还不是呼之即来,挥之即去。

但像沈君婉这样,出尘的仙女,少之又少。

“嗯。”沈君婉淡然的点点头,她高雅的走到宋命的面前,冷声道:

“宋命,你去换上西装,和我去参加姑姑的生日。”

今日,是沈君婉姑姑四十八岁的生日,并且指名道姓的要宋命一同前往,她明白,姑姑就是想让宋命难堪,又是少不了一顿数落,间接性的也是掉她的面子。

“为什么还要换西装,我觉得我这身行头挺好的啊。”

宋命站起来,打量自己行装,没有觉得一身的廉价衣服有什么不妥,再者说,衣服不是能穿就行。

“爱换不换,你不去都可以,是稀罕啊。”

沈君婉冷眉微紧,踩着高跟鞋,就气冲冲的出了门。

本来她就不想带宋命去,宋命在不知趣,就真的不要想去了。

阿七捂着嘴轻笑一声,摇了摇脑袋,笑道:

“果然,一物降一物。宋先生,也会有吃瘪的一天。”

“你还笑我。”宋命眼帘均是冷色,他走上前来,嘴凑到阿七清香秀发的旁边,小声的吩咐道:

“草坪拐角处有尸体,是狼牙佣兵团的雇佣兵,去查一查什么情况。”

“阿七,你还是好好去保镖我的老婆吧,我去换衣服了。”宋命似笑非笑的说道,提步就回了自己的房间换西装,老婆要他换衣服他换就是了,免得又惹老婆生气了。

“狼牙佣兵团?”

阿七细细一说,她想不到狼牙佣兵团的人,也会来刺杀沈君婉了。

究竟是谁要杀沈君婉?

还是说要间接性针对宋命?

只有墨鱼查找了信息,才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
阿七来到了草坪拐角处,确定了佣兵的身份,便拨打电话给了张无忌,没有几分钟就有身手矫捷的人,把佣兵的尸体放入沙包里面带走,并且把碎裂的墙重新恢复成原样。

在宋命换好西装后,倒是惊艳了沈君婉和阿七。

冷峻的眼眸,不带一点起伏,精致的五官,棱角分明的下巴,诠释了什么叫做俊美,没有杂乱的胡子和乱发,倒是多了举手投足间的高贵。

笔直的西装配上高耸的身材,令人明白了,什么是霸道的总裁,甚至说有股君临天下的王者气息,从他身上散发回荡着。

沈君婉美目睁大,嘴巴张的可以放下鹅卵石,她没有想到,打扮一下的宋命,能够这么惊艳到她,仿佛她的面前站的是一个久经商战的霸道总裁。

“怎么了?是不是西装不合适?要不我换回来?”宋命尴尬的挠头。

“啊?没有…没有,宋先生穿的英俊帅气,十分有异国欧巴的潜质。”阿七吞了吞口水,立忙迎合道。

她还是第一次见宋命穿的如此帅气,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自己的王,是这么英气逼人呢。

她现在觉得沈君婉实在太不懂味了,放着这么有颜又有实力的老公不好好宠着,还天天冷落辱骂。要是宋命看的上她,她都恨不得给宋命生一堆的儿子。

“是吗?”宋命微笑的看向傻愣着的沈君婉。

沈君婉的脸上一抹羞红,双颊**的就像可爱的桃子娇滴滴的。若非宋命的话,她还沉醉于宋命的容颜中不可自拔。

“哼!长的好看有什么用,不还是一天天无所事事。”沈君婉别回了脸蛋,嘴里还是说着不饶人的话,但她的心头有许多头小鹿在横冲直撞。

天啊,宋命怎么可能这么帅?

难道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?

唉!不过帅也不能当饭吃,面对富家子弟,家族大少,他差的不止一星半点。

沈君婉啊,你不能犯糊涂,你需要的是英雄,是能守护你,撑起一片天的至尊宝,不是一个天天洗衣做饭的烧火夫。

沈君婉拍了拍微滚烫的脸颊,恢复往日的冷淡,冷漠道:

“不要在耽搁了,别让大家都等我们。”

她上了劳斯莱斯,阿七意味深长的来到宋命的面前,抛着诱惑的眉眼,轻声道:

“宋先生,宋欧巴,你好帅哦,我想跟你生猴子。”

说完像得逞的吗猫咪一样,愉悦的上了车,只留下宋命一人风中凌乱。

……

沈君婉的姑姑沈秋是沈家分家的人,可以说是旁亲,年轻时和沈君婉的母亲共争沈君婉的父亲,但是却失败了,所以怀恨在心。

在知道自己的侄女的老公是一个废物赘婿的时候,就要借着这次机会嘲笑宋命,以此来恶心沈君婉。

宋命一行人来到,东海市顶尖豪华酒店,倚天大酒店,才刚下车,迎面就走来一位富家子弟。

富家子弟穿金戴银,手上带着个几百万的大手表,身着黑色的燕尾服,满满的富贵气息。

他叫龙傲天,东海市的顶尖大少,可以说在东海市,只要他动一动黑白两道都要给不少的面子。

问就是他爸是龙日,东海市龙家的掌门人,家财万贯,只手遮天,东海市谁人敢不给面子?

沈君婉看到龙傲天,心头浮上不悦。就算她结婚了,有了宋命,龙傲天还是纠缠不休,若非上次乐色的事情是他出手帮助,怕是都不会想看他一眼。

“君婉,你终于来了。”龙傲天喜悦的来到沈君婉的面前。

“嗯。”沈君婉强装笑意的,微微点头。

“君婉,你不知道啊,我听说你要给你姑姑庆祝生日,我马不停歇的就从江南著名的珠宝行买了个好东西给你。”龙傲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盒子,盒子上面写着永恒儿子的外语,他把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,一个晶莹剔透的钻戒出现在沈君婉的面前。

永恒钻戒,代表永恒的爱意。戒指上的银色,象征着皎洁的明月,在暖阳德照耀下,它的银亮光辉不会失色。

沈君婉看到永恒戒指,眉目中满怀震惊,没想到龙傲天还真的下了心思,竟然会买这样贵重的戒指,这样的钻戒少说都在八百万以上,若是刻立了特殊的意义,怕是价格会有一千多万。

“龙少爷,我不能要,这枚钻戒,实在不是我能拥有的,还请龙少爷收回去吧。”沈君婉拒绝道,她若是接受了钻戒就是中了下怀,告诉其他人,自己同意龙傲天的追求,到时候置于宋命何地,再者说她本就不喜欢龙傲天这种只在乎美色的纨绔子弟。

“君婉,钻戒本来就是特意为你买的,你怎么能够拒绝,你不是不知道,我对你是什么样的感觉。”龙傲天不死不休,依然把钻戒端在沈君婉的面前,就差跪下来求婚了。

沈君婉有点为难,她要是收了钻戒,就坐定了她接受龙傲天的心意,同意和龙傲天处对象,但她若是不收,龙傲天说不定会以乐色当初的事情要挟自己,毕竟欠人人情总是需要还的。

就在这时,一边的宋命走上起来,把沈君婉护在后面,细长的眼眸微眯,淡漠论道:

“你若是拿一个真钻戒,我家婉儿肯定会收,但你拿一个假钻戒,是想忽悠谁呢?”

“哟,我当是谁呢?原来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啊。”龙傲天怒意暗藏,话语带刃,一点都瞧不起宋命。

在他眼里,宋命只是一个穿的人模狗样的小白脸,怎么能够跟他这样家境殷勤的富家子弟相提并论。

“我能吃到软饭是我的实力,总比拿一个假戒指招摇撞骗的**之徒要好千倍万倍。”

宋命丝毫不怂的放声怒骂。

什么富家子弟,什么龙家大少。

在他眼里不过是跳梁小丑,不值一提!

小说《绝世猛婿》 第14章 永恒戒指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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