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:叶小媚马启军 作者:酒女
状态:连载中 时间:2024-04-12 10:16:59
第14章
雨滴的节奏从有序,变作杂乱无章,哗哗哗!
叶小媚倏然挑眉看向马启军曲在轮椅脚踏上的腿:“你......你腿不疼?”
马启军脑海中还回荡着温热的画面,此刻被叶小媚这么一提醒,他被拉回现实。
他用右手摸了摸膝盖:“着实不疼了。”
叶小媚眼里有光,赫然起身凑过去,倏然觉得离的太近又退了两步。
看来那续骨草果真可以先缓一缓他的骨病,至少不会继续恶化:
“那太好了,看来你是每天都喝我给你的那个......那个苦苦的草了?”
马启军见丫头眼里的光比看到那双好看的凉鞋还要亮,心动荡了一番,她这是关心他的腿呢:
“嗯,喝了,每日都用来泡茶。”
太好了,叶小媚心里暗道,如果老天开眼,就让我叶小媚多赚点钱,把草药配齐了,您老也看见了,这么个好男人也不应该饱受痛苦。
叶小媚起身在窗前转了一圈,心里暗暗地祈祷。
马启军看的格外入神,从记忆中第一次来叶家,那时候她连句话都不敢说,到最近这阵子看到他总躲着他,再到眼前的轻松模样,越来越让人赏心悦目了。
“你希望我的腿能好?”马启军试探的问道。
“何止是希望。”叶小媚沉浸在喜悦中,话便脱口而出,转眸看向马启军时,她才抿唇微微低下头来。
“谢谢。”马启军声音好似从胸腔里发出一般,意味深长。
所有的医生都说没救了,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一个丫头希望他能好,虽然只是希望。
仲夏的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,半个小时后,烈阳普照,大地上烘烤上来的水蒸气里夹杂着新鲜泥土和青草的味道。
马启军的车子在坑坑洼洼的水涡里渐渐远去。
叶小媚愣在原地,他为何要说谢谢?又不是已经治好了他的腿。
“姐姐!”
叶晓丫在院子里叫她。
回头一看,叶晓丫穿着姐姐的水晶鞋在院子里好奇的溜达,脚后跟像条船一样大出来小半截:
“姐姐,等我长大了我也要穿这样好看的鞋子。”
这一幕把叶小媚逗笑了:“好,这也不难,也不用非得等到张大,等姐赚了钱就给你买好不好。”
十岁的叶晓丫许是今日终于饱饱的吃了一顿肉,心情也好了不少,脑袋点的跟捣蒜似的。
“小媚,你进来。”
赵梅等小媚进来后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,打开后说道:
“前年得亏了你养了几只长毛兔,小丫才能有机会进校门,这些钱是妈最近给人纳鞋底赚的,你拿去再买几只来。”
叶小媚微微一怔,也是啊,她之前就把兔子卖掉了,也不能瞒得过母亲,恐怕是发现兔笼子空了,也就顺利成章的被她猜到学费的来源。
叶小媚看了看有三十块钱呢,这个年代靠着纳鞋底赚三十块,那还不得不眠不休的干小半个月。
“妈,你最近这十多天没咋睡觉吗?”叶小媚心疼了。
“还说我呢,你那两天不也半夜捣鼓书呢吗?”
“......”叶小媚还以为用纸遮住光就能瞒天过海了,没成想都被母亲知道了。
“行了,拿着吧,妈啊,前向后想觉得你说的对,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,现在是苦了点,可跟养兔子一样,等兔毛长出来不就能长久享福了吗。”
赵梅心里有一半的压力是来自于让孩子吃苦这件事上的,不过今天马启军这未来女婿是给足了面儿,她也不怕将来没人给小媚撑腰了。
“二十块钱就够了妈。”叶小媚拿了二十块钱。
说干就干,趁着现在夏天草长莺飞,到处都是青草,若是再耽搁几个月,到了秋天的话就没地方割草了。
次日清晨叶小媚就去县里了。
许是昨日下了一场雨,自己又穿上了水晶凉鞋,走起路来竟也不觉得捂脚,人也清凉不少。
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到了县城,刚好遇到一小伙子骑着自行车,劈腿骑在后座上的青年吹了一声口哨,戳了戳骑车的那人:
“快看,这妞好正点,比你那对象可有料多了。”
“哪里哪里?”骑车的人回头看去。
叶小媚下意识的低头,不是遇到流氓了吧,赶忙手捂在胸口,脚步越发快了。
自从她身体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后,在地里干农活的时候也有小伙子冲着她吹口哨,那感觉要多尴尬有多尴尬。
谁知,咣当一声,一声惨叫传来。
叶小媚在人流穿梭的县城街道回头看去,那二人瘫倒在地上,车子前轱辘变了形,面前一根电线杆子明显是罪魁祸首。
叶晓丫差点笑出来,赶紧握住肩膀上箩筐的麻绳,快步挤入人群。
根据记忆,她钻入巷口,一路到了巷尾最后一家:“谢大爷在家吗?”
谢大爷就是那个买兔子给他的主儿,是一位退休干部,平日里就喜欢养一些花鸟鱼虫小动物什么的。
但是兔子繁殖后就越养越多,索性谢大爷就多了个门路,那就是卖兔子赚钱。
“谁啊。”
“我,红梅村的叶小媚。”叶小媚自报家门。
大红铁门被从里面拉开插销,传来咯吱一声。
“呦,快进来。”谢大爷面容慈祥,虽然年岁已经六十多了,精气神好的很,本身就有退休金,养这些东西也是图个乐子,所以价格很好商议的。
叶小媚进了院子,四周搭着窝棚,棚下全都是各种小动物,还有鹦鹉,小狗,院子里乱窜的就是几只狸花猫。
池子里还养了不少金鱼,石头上趴着几只乌龟慵懒的晒着自己的盖子。
“谢大爷长命百岁,长命百岁!”
叶小媚刚想说来意,被一声鸟语吓了一跳,回头看去,一只红毛鹦鹉正在树枝上窜跳。
叶小媚看直了眼,指着那鹦鹉:“谢,谢大爷......那鸟说人话了?”
谢大爷见叶小媚大惊小怪的样子,笑的合不拢嘴:“这是鹦鹉,成年了用香烫一下舌尖,学说话特别快,不信你教熊小红两句?”
叶小媚不信邪,脱下箩筐小心翼翼走上前,生怕惊飞了小红:
“小红小红,你说小媚发大财。”
“谢大爷长命百岁。”
失败。
谢大爷告诉她要多教几遍。
叶小媚沉住气说了不下二三十遍,那小红终于开窍了:“小媚发大财,小媚发大财。”
“哈!”叶小媚惊讶的瞪大眼睛,嘴角露出没见过市面的憨笑:“还真的咧。”
“对了谢大爷,二十块钱,你再卖给我几只长毛兔。”叶小媚这才想起要事。
“哎......”谢大爷叹了一口气:“买二送五。”
“啥?”叶小媚摆着手指头一算,这不得七只了吗?五块钱一只,这钱根本不够。
看着谢大爷无奈的摇摇头:“你送来的那三只兔子,有一对生了五个。”
叶小媚嘿咻一场,怪不得那么肥,都十八斤了,原来是怀孕了。
看来还得多学习一下,不然专业知识不够可真养不活。
“那......这小红多少钱?十块钱能够吗?”叶小媚打了个注意,就当是养了一只好彩头。
谢大爷说,这鸟哪儿都好,就有个地方特别烦人,正经话学的很慢,不正经的学的最快,还会骂人。
叶小媚背着竹篓拎着鸟笼挤入人流,她不敢走的太快,小兔兔刚出生没一个月,身上刚刚才长出一层白色兔毛,小红眼睛才睁开没半个月。
一声鸣笛响起,车后座的男人看着涌动的人流闭目养神,他其实对叶小媚更多的感觉是若近若离。
有时候感觉她在躲着自己,有时候就像是彼此都是相溶的同一个人,谁承想,马启军刚想起这丫头,好似心有灵犀一般。
“老大,那是不是嫂子?”黑子指了指挡风玻璃外。
小说《八零年代:媳妇是个勾人精》 第14章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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